2022金馬X司法 │ 《安妮要自由 》專文導讀
女人是國民嗎? |
2022-10-23 |
陳宜倩 /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
***專文內容有涉及劇情,請斟酌閱讀***
一位研究所的學生日前噙淚來找我聊,她與新婚配偶決定目前不是生育子女的最佳時機決定先終止懷孕,而到醫院尋求協助。醫師最終雖予以協助,然而在過程中酸言酸語出言訓示,讓她幾次就醫都崩潰身心備受煎熬。除了聽她述說,我也推薦她一位婦產科醫師,因為擔心她之後如果有任何問題,目前這位醫師應該無法提供她專業協助。兩天後收到她訊息致謝,「這個醫師真的很溫暖也很有耐心,講解的很清楚,謝謝你的介紹」。
猶記得上學期大學部學生來請假跟我說明她要進行人工流產,無法參加期中考,我叮嚀她好好休息,遠距參加考試即可,回來上課後她說一切順利,跟我分享了在醫院候診室經驗。一位護士大聲的問另一位獨自就醫的女性,「你的男伴呢?」眼見那位年輕女性立即紅了眼眶,她與男友都覺得護士可以改變語氣,已經是一個人來的事實擺在眼前,無需以用語言再次提醒(刺激)她?且在公眾面前,未能顧及當事人感受。
這些是我們平日不談的女學生生活情形,作為在大學研究教學的女性主義者,我十分關切學生對於其身體與性自主權實踐情形。今年六月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宣告密西西比州禁止懷孕15周以上孕婦墮胎的「多布斯控告傑克森婦女健康組織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並未違憲,台灣人突然發現美國女人長久以來擁有的憲法上保障的墮胎權因此判決而喪失,而全美各地也引發憤怒抗議熱潮,我好奇台灣人知道中華民國刑法仍舊處罰「墮胎」罪嗎?例外以「優生保健法」作為阻卻違法事由,臺灣女性並無憲法保障之墮胎權,既不曾被法律體系肯認其為個人發展中重要的隱私權一部分,也未在女性身體自主權之性別平等思維下被仔細討論。台灣女人真的擁有身體自主,生育自主權嗎?
適逢今年司法影展由Blandine Lenoir導演帶來的《安妮要自由》一片,帶我們回顧那個七O年代人工流產仍屬非法的法國,三位女主角各有人生故事,透過民間團體協助得一起跨國到荷蘭去進行手術。有趣但令人感到傷悲的是,現在過去與未來已經糾結在一起,法國的過去可能是美國一些州的當下,一不小心曾經爭取得到的權利輕易地可能會失去,邀請大家一起來觀看影片,面對殘酷現實,思索對策。為了避免過份劇透,僅提出以下幾個思考視角,提供觀眾們參考!
1. 書店的意義
電影一開始我們看見男人走進書店詢問預定書籍,溫文儒雅,是知識的象徵。而女人慌張走進書店是為了詢問她關切要如何墮胎的議題,穿過布幕,由此她邁向一個嶄新的世界,之後她落淚,心疼,憤怒,再生?她開始「看見」自己身體的美好,開始思索女性高潮,開始看見自己與其他女性的親密連結,逐漸擺脫了無力感。很經典的女性主義之路!諷刺對比男人知識象徵的膚淺與流於形式。
2. 男人的角色
精子與卵子要相見才有後面生育與否的問題,精子與卵子的所有者理論上不是一起參與性活動的嗎?「計畫性的懷孕」為什麼不是兩個人一起承擔?為什麼各國皆然,關於生育與否的問題總是首先讓女人煎熬?劇中男人們(包括醫師)分別扮演什麼角色呢?他們如何面對終止懷孕這件事呢?
3. 性與身體是誰的,女人不是國民嗎
一直以來性知識與資訊、避孕措施與中止懷孕之決定形成與醫療協助之近用對女性是否能計畫人生,安排個人家庭生活與社會活動與對於自己的命運有所掌控具關鍵性影響。如果這些前提條件無法達成,甚至在某些社會被斥為異端思想或遭道德譴責,當女人無法與男性協商使用避孕措施,當女人沒有安全、有醫師指導諮詢、充足資訊下、且可負擔得了的終止懷孕近用權時,甚至可能遭受刑事訴追時,她的身心健康將受嚴重威脅。女人難道不是國民嗎?女人的身體與性,本應該擁有同受憲法保障的身體權與性自主權,不多也不少。
透過回顧不同世代不同國境女人處境,不論情勢如何變化,只要我們一起,一切都還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