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金馬影展 │ 《進擊的正義》司法講堂 文字全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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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
時間:2020年11月9日(一)
地點:台北信義威秀影城
與談人:
政大傳播學院院長|郭力昕
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
文字記錄:陳宏瑋
攝影:留榮鋒
郭力昕:司法影展有很多問題可以討論,ACLU(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人權律師充滿正義感,在不同案例之間奔走,本片共有禁止移民、不准墮胎、跨性別軍人、人口普查這幾個案子,拍攝他們守護美國憲法和人權精神,很振奮人心。但現在美國大法官組成結構改變了,片中非常硬悍的露絲拜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過世後,川普補進一位超級保守的法官,未來在ACLU打官司的人權律師們,還有多大機會呢?片中有位律師說光靠我們不行,要靠人民,雖然川普這次選舉輸了,但拜登總體得票數是險勝,原來民調以為拜登會壓倒性勝利,但後來沒有發生,這反映美國人民有將近一半的人支持川普,整體社會非常保守,這些人權議題,以及未來根據美國憲法精神下面的司法判決,有沒有未來呢?
張國勳:這個問題很複雜,網路上對本片的評價兩極,製作方拍攝本片的初衷,是希望在美國大選前能夠提出他們的主張,支持拜登者會非常認同、支持本片立場,但另一方就把這部片罵一文不值。這樣兩極化的反應,或許跟這三、四年來川普的執政,以及他或許可稱為撕裂、歧視的言論有關。台灣司法制度跟美國不太一樣,這四個案件不是都打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些只到地方法院層級,也有到聯邦一級法院和聯邦最高法院,美國各層級法官都有違憲審查權,這和台灣不太一樣,台灣僅有大法官能進行違憲審查。縱使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目前評估自由與保守派的比例大約六比三,也不代表說ACLU這樣的人權團體在各領域提出的訴訟都會處於劣勢。
ACLU成立於1920年,今年剛好是一百週年,影片中回顧的一些案例,包括他們曾主張納粹份子的言論自由,或捍衛3K黨及白人至上主義者的集會遊行權,換言之,該組織的立場並不是取決於他們同不同意你,而是骨子裡對人權及自由的極致追求,採取「雖然我不同意你,但是我誓死保障你表示意見權利」的超然態度。組織內成員對於承接的案件,其實也有反對意見,認為它間接造成了極右派份子開車衝撞示威群眾的傷亡事件,但他說他不同意這樣的決定,但仍然予以尊重。
反觀台灣也有類似的處境,不同族群各自捍衛自己的主張,落實在個案時,法院立場就非常的重要,尤其是促成同婚合法化的釋字第748號解釋,雖然有非常多反對的聲音,但大法官還是作出影響深遠的解釋。所有的國家發展、人權演進,一定會因為政治領導人的更迭有所不同,民主政治本來就會輪替執政,政黨主張只要獲得人民支持就會勝選,司法反而是穩定的力量,穩定力量不一定代表保守,而是穩定地向前行。
我分享一個自己受理的「歧視」案件,歧視是沒有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有一名女性要考消防員,但她身高159公分,低於身高限制160公分,所以無法報考,她就來打行政訴訟。我們調查結果發現,日本的身高限制比我們矮5公分,美國、菲律賓等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身高限制,甚至有份剪報,說美國的消防聯盟頒獎給一位142公分的消防員,說她是最優秀的消防員。回到我們自己國家的例子,我們反而針對原住民女性用155公分作為底標,機關說這是一個優惠性的差別待遇,但155公分以上的原住民消防員,在工作表現上有什麼不同嗎?如果我們可以透過任務編排、器械設備去彌補身高的不足,那麼為什麼要對非原住民的女性設下不同限制?最後消防機關被判敗訴,也就是她可以去受訓,這個實例告訴我們,若沒有正當理由給予差別待遇,就違反法律的平等原則。
另外有一個釋字748號衍生的案子,目前仍未終結,有位公民生理上是男性,認同是女性,但是她並沒有做變性手術,她向申請跟戶政機關申請變更身分證性別欄,內政部函釋說你沒有做變性手術就不準變更,這時候我們會看世界各國的規定、案例實況,檢視我國法規有沒有欠缺的地方,釋字748號的案例是因為規範不足而違憲,這個案子是否有類似情形?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郭力昕:這是部滿好看的紀錄片,很激勵士氣,美國、西方國家,乃至於全球的政治走向,目前是向右甚至極右傾斜,我有一點悲觀,剛剛張廳長提到這部紀錄片屬於特定一邊的陣營觀點,導演可能想透過進步人權、自由的精神,去鼓勵懷憂喪志的美國甚至世界公民,美國還是相對在乎人權與自由,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美國公民不是白人至上主義者。
台灣在很多地方上超越美國,相對川普政府(對跨性別的態度),我們最近軍中有兩對同志伴侶結婚,而軍方是為他/她們祝福,但台灣仍有一種分裂的狀態,比方說國家認同的困難、不安定狀態,所以我們會有這麼多川粉,期待川普當選幫我們打中共,好像美國打中共,砲彈就不會來台灣,我認為這反映是一種內在根深的焦慮,美國的話就是白人焦慮,非白人移民愈來愈多,台灣則有兩岸、中國因素的政治認同焦慮。在這種複雜的情況下,儘管年輕人對法律的認識、理性的訓練在成長,但認同上仍有很大的內在衝突,美國仍可以堅持法律、捍衛人權,在台灣,我們可以期待法律去穩定社會內在的矛盾嗎?
張國勳:這個問題很宏觀,有點難回答。回歸到我熟悉的領域及受理過的案例,來和大家分享。
針對移民案來看,台灣有類似案例,沒有片中的美國案例極端,但同樣是講家庭團聚權,我過去在行政法院常碰到外籍配偶申請依親或居留的案例,光怪陸離,什麼情形都有,有的很明顯是為了來工作的假結婚,但不可諱言的,有些案例會問到非常隱私、極端細節的問題,比方問你家用的洗髮精、肥皂是什麼牌子,我自己到現在還不知道我們家洗髮精用什麼牌,我老婆買什麼我就用什麼(笑)。
因為這些小細節,會讓他們被懷疑申請來台目的不單純而無法入境。司法院上週才辦「行政訴訟新制二十週年研討會」我們有一位學者的先生是德國人,在台灣教書,我中場休息時順便問她,你先生申請居留時有面談嗎?會分開在不同小房間隔離訊問嗎?她說:「怎麼可能,要是這樣我老公早扭頭就走了。」但我們對大陸、東南亞的外籍配偶,卻會採取嚴格的控管。我們對一般大眾分享這些案例時,大家會覺得非常不合理,但看另外一個例子,今年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有大陸配偶的子女無法入境,原因是他們來自疫區,但後來疫情控制了,仍然無法入境。這時大家反而很少去譴責,或採取不同眼光去看待這事件,回到您的問題,有時候連針對同一個家庭團聚權的案例,就會因為背景、角色、政治立場,而有不同的視角與答案。
觀眾提問(1):我想請問片中那名華裔律師的案件,他在打投票權官司的時候,說不能用人口普查帶有歧視的爭點去打,必須採用其他論點,為什麼?
張國勳:我看到的是有沒有「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的問題。也就是說這個美國人口普查的目的是什麼?是在調查全國各州有多少的人口,用來決定社會福利分配、眾議員席次等等,當它要加問「你是不是公民」的問題,和人口普查的目的其實不一致,因為人口普查不限於公民,這個問題跟普查目的是不當聯結的,非公民身分的居民可能會因此拒絕回答,造成像加州等移民人口較多的州,喪失眾議員名額和福利補助。
舉一個台灣的例子,前一次換發身分證的時候,規定要強制按指紋,便有立法委員聲請釋憲。釋字603號解釋,維護人性尊嚴、保障人格自由發展,是民主憲政不可或缺的核心事項,要實現這憲政核心事項,隱私權非常重要,生物特徵屬於個人資料,個人擁有自主決定權限,今天強制人民按指紋,目的是什麼?說穿就是為了治安嘛,將只要採集指紋輸入電腦就知道犯罪者是誰,以前可能只有役男有指紋檔案,但這麼做就有全面的指紋檔案,可是換發身分證的目的跟治安何干?這是不當聯結。從這角度去看,大家可以更理解片中的案例。
觀眾提問(2):人口普查案最後勝訴的論點,在於它的問題背後隱含了政治目的,進而影響非公民的參政權,我印象中,中華民國憲法只有公民享有參政權,在美國的政治體系裡面,非公民享有參政權嗎?
張國勳:我不敢篤定回答,但我相信各國都是規定公民才可以享有參政權,但我剛剛在影片中沒有看到「非公民參政權」的相關對話,反而是看到普查後得到的人口基數減少,使得該州眾議員席次減少,影響到州民的參政權利。
觀眾提問(3):紀錄片速度非常快,很多地方看不懂。四個權利當中,我比較不懂的是川普政府代表的立場,為什麼要把父母跟小孩分開,川府政府立場是什麼?為什麼做這個事情?
張國勳:影片資訊有限,我不敢妄下論斷,講家庭分離的部分,是美國禁止穆斯林入境,但這是針對成人的部分,小孩子的部分,它不能遣送出境,所以它就用基於國家安全的理由禁止穆斯林入境,把成人集中收容,小孩子的部分另外隔離照料。所以才會衍伸後來的情形發生,這是我所理解的情形,它的原因就是為了避免危害國家安全。同樣地,這可能是假借名目遂行政治手段,因此才需要司法審查予以救濟。這個我想整部電影最令人感動、有共鳴的就是家庭團聚的那一剎那。(註:川普政府於2018年四至六月在美墨邊境實施「零容忍政策」,所有非法入境者皆被視為犯罪嫌疑人加以起訴,而過往僅有偷渡累犯,或另外犯下重罪的非法移民才會進入刑事程序。在美國刑事法院體系下,父母一旦被拘留,孩子並不被允許一起收監,才會被送至照護機構而和父母分離。)
觀眾提問(4):請問人口普查的目的?
張國勳:很簡單,就是要得到更精確的人口數字。但如果是基於得到公民人數來製造選舉名冊,或類似的其他理由,就會有問題,因為美國每人已經有社會安全號碼,已經可藉此管道得到比人口普查更精確的數字,如我剛才所提,人口普查目的是人口普查,不是為了選舉進行的調查。
觀眾提問(5):電影最後呈現2019年留在軍營的跨性別人士可以繼續服役,但新的跨性別人士卻無法加入,兩個觀念有些矛盾,請問要如何解讀?
張國勳:我認為這的確是矛盾,國內先前有個新聞,有人問國防部部長,義務役的男生與志願役的女生,誰比較有戰力?他直接說志願役的女生,因為她受過專業的訓練,現在義務役只服四個月,所以當然比義務役的男生更有戰力。這樣的平等,跟我舉的消防員例子一樣,應該是透過訓練、篩選的方式來判斷服役資格,而不是性別認同,它不是差別待遇的正當理由。尚未入伍跟已經在軍中有什麼不一樣?用剛剛講的標準去看,還沒入伍的人通過適當考選跟訓練,就是適格的現役軍人,我無法理解美國大法官為何做出差別待遇的判決。
郭力昕:邏輯的確是說不通,我貿然推論,美國大法官的判決有很多的政治考量。川普想辦法阻止軍隊裡面的跨性別或同志,最終的結果似乎是一種政治的讓步、妥協,仍是一個政治脈絡下的法律判決。
觀眾提問(6):在台灣,如果不想要露出自己真名,可不可以像電影的個案匿名提起訴訟?美國有ACLU,台灣有沒有類似的機構幫助弱勢的人?
張國勳:台灣不允許匿名起訴,一定是具名的。在美國我也不覺得他們會允許匿名起訴,只是它是或許保障他們的隱私,所以在拍攝透過代號的方式來表達。(編按:片中匿名的個案為非自願懷孕、尋求人工流產的未成年少女,因保護未成年人,故在影片中以Jane Doe匿名稱呼,並不代表法庭上提起訴訟時的卷證資料為不具名。)
這些ACLU的律師都是被委託的辯護人,而非當事人本人,在台灣也是如此。至於台灣有沒有類似機構?台灣有搶救死刑犯的NGO團體(編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也有非常熱心的律師、團體,在做類似的工作。台灣也有很多法官,在具體個案當中發現法律牴觸憲法的時候,會主動聲請釋憲。像我過去聲請了釋字588號、釋字727號的大法官解釋。還有一個是我的判決被高等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後,當事人聲請大法官釋憲,最後做了釋字535號解釋。其實每個法律工作者,一但認為司法判決不符自己良心,還是會在律師、法官等崗位上,幫當事人伸張權利或進行平反,甚至聲請釋憲,希望藉此維護公平正義。
郭力昕:因為時間關係,我們必須告一段落,先謝謝張廳長為我們解讀片中法律議題,也謝謝金馬影展策劃一系列影片,讓我們透過電影理解司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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